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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88cc威尼斯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
发布时间: 2011-12-03 浏览次数: 350

1、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,党支部指派专人与其谈话,将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记录在册

2、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,指定1-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登记表》报组织部领取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》

3、党支部、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,并定期考察,认真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》

4、经基层党组织讨论确定是否可以列入近期发展计划,每年3月报组织部,9月可调整

5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积极分子,需经共青团“推优”后才能列为拟定发展对象

6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,培训合格,发放证书,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一般不能参加培训

7、对拟定发展对象作政治审查,形成政审综合材料

8、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,学生新党员发展的预审工作由其所在学院党委(党总支)负责,教职工发展对象的材料经基层党组织审查通过后送组织部预审

9、对拟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。发展学生党员,由学院党委(党总支)根据《关于在大学生中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(试行)》的要求进行公示。发展教工党员由组织部进行公示

10、基层党委对拟发展对象名单制表上报校党委组织部,经校党委组织部复核后下发《入党志愿书》、《自传》

11、确定入党介绍人,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、《自传》(基层党委组织干事指导填写,并审核填写是否规范)

12、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,填写支部决议

13、党委(经授权的党总支)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(新发展教工党员由校党委指派专人谈话,新发展学生党员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指派专人谈话)

14、党委审批同意发展为预备党员(新发展教工党员由校党委审批,新发展学生党员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审批),名单制表上报组织部

15、组织部复核并检查新发展学生党员名单后,下发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》,新发展教工党员发预备党员通知书,同时发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》

16、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,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,每半年将考察表现情况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》

17、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,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

18、党支部要及时讨论预备期满党员的转正问题。党委(经授权的党总支)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,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,教工预备党员转正由校党委授权组织部审批

19、基层党组织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(教工党员材料由组织部转人事处归档)